2026年6月1日 星期一

慶豐陳家日治時期文書 - 陳錦添壽險文件

     

       筆者偶然收藏了一批鹿港老家𥴊郊[1]慶豐行[2],1920年代至戰後初期的文件。內容包括土地租賃、醫療、傳播事業經營文書、教學筆記、親友信件往返等。文件主人是兩位長輩遠親:陳錦添叔公祖(1905-1952),為慶豐行創始人陳奇老祖公最小的兒子,畢業於臺灣總督府臺北師範學校本科,及東京早稻田大學文學科,戰前擔任公學校教師,戰後任職於省立員林農工職業學校 ; 另一位陳頭叔公(1900-1929)為慶豐行大房嫡長孫,任職台灣新聞社彰化分局長。根據遺留的文件,綜合耆老口述訪談與相關領域的歷史文書、前驅研究,頗能窺見百年前的彰化平原、鹿港大街,在農業、教育、媒體、公衛等領域的吉光片羽,以及動盪年代的家族興衰廻聲 ; 亦可感受到殖民地現代化教育下,基層知識分子的工作、交遊、家庭與人生態度。因此分項紀錄之。

 

陳錦添叔公祖家人壽險文件

       文書中保留了陳錦添叔公祖家人於太平洋戰爭之前的壽險文件。包括一份以大正二年 (1912) 為例的帝國生命保險株式會社保險契約復活請求書記載例。最早簽署的正式文件,則是昭和二年 (1927) ,陳錦添在東洋生命保險株式會社為母親投保的二十年壽險。但昭和七年 (1932) ,一封株式會社寫給鹿港代理店契約者的信函,顯示了當時保險業所存在的變數。而主人翁夫妻已於昭和五年 (1930) 轉而開始投保郵局簡易壽險。這些文件呈現了投保人與機構的互動歷程,可視為日治時期壽險業各個階段發展初期的縮影與見證。 

       根據Swiss Reinsurance Company 瑞士再保險公司於Sigama 公布資料,2009年台灣壽險保費收入為522億美元,佔GDP之13.8%,保險滲透度高居世界第一。至2017年,壽險滲透度曾高達21.32%,在全球長年名列前茅。近年來市場成熟飽和,滲透率略有下降,2023年約10.3%,全球排名第六。至2025年,壽險保費收入仍有593億美元,為全球第12名。台灣壽險業高度發展的重要奠基時期,可回溯日治時期保險業的發展。包括殖民初期來台日人對保險的重視 、1927年總督府推廣簡易郵政壽險,及1930年代「儲蓄救國」國策的意識形態動員。 

              

一、帝國生命保險株式會社「保險契約復活請求書」記載例

       清領時期,台灣因海運貿易業務需要,已有外國保險公司代理店在台灣設置。日治初期,總督府保險法規與內地相似,有利於日本保險業來台拓展市場。在明治四十一年(1908)《台灣日日新報》的〈臺北商事會社〉報導中,設有出張所及代理店的保險會社(包括生命險、火災險、海上運送險等),已有二十家,同一時期,其他在臺北設有本支店的各行業商事會社(包括銀行、製水、製帽、菸草、商船、物產業者等),加總起來僅有三十家[3]。可見日治初期,日人在台保險業風氣之盛。而在八家生命保險中,帝國生命保險株式會社是唯一設有出張所者,規模最大,東洋生命保險株式會社規模次之[4]。 

       當時的壽險投保者,多為在台日人。1905年,鈴木庄助在〈台灣人生命保險論〉[5]中建議,業者應投台灣人所好,販賣紅利分配的養老保險,並製作專以台灣人為對象的保險說明書,於各地設置代理店及翻譯人員[6]。 這份帝國生命保險株式會社的「保險契約復活請求書」記載例,以大正二年(1912)為原契約日期,昭和十二年(1937)為申請契約復活日期。可看到壽險業者為台灣本島人製作保險說明範例,以便推廣業務、爭取消費者信賴的用心。至1945年,在《昭和生命保險史料》的「日治時期台灣所遺留之壽險契約」統計資料中,帝國生命保險株式會社的有效契約數共有67,972件,僅次於千代田生命,是數量第二高的壽險公司[7]。

 

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圖1:帝國生命保險株式會社「保險契約復活請求書」記載例 

 

二、東洋生命保險株式會社保單確認信及代理店停業通知信 

       1920年代,相較日治前期,臺人死亡率降低,衛生基礎設施也已大量建置。根據臺灣總督府產殖局商工課於1925年3月在《台灣時報》發表的文書[8],全台壽險的有效契約中,台灣人仍僅佔24%(金額佔20%),其餘76%件數為在台日人。 明治四十二年(1909),在《台灣日日新報》的「實業彚載」文中,本島生命保險業者,包括帝國、東洋、明治、日本、日清、萬歲、千代田、真宗等八會社,已有「游說招約之競爭,一層加劇甚。由此各色人對游說員,漸至有煩言。」的現象[9],可見當時保險業拓展業務之積極。至大正七年(1917),由東洋生命保險社報統計的「各生命保險株式會社新契約高順位表」中,該株式會社是民營保險業者中營業額成長最高者[10]。 陳錦添夫婦留存的文件顯示,他們收集了帝國、東洋等當時兩大生命保險業者的資料,評估後,選擇東洋生命保險株式會社,於昭和二年(1927), 為母親謝氏含笑投保了二十年壽險。在1927年至1932年間,陳錦添留下兩份與東洋生命的互動紀錄。 

 

1,東洋生命保險株式會社保險契約確認信。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圖2:東洋生命保險株式會社保險契約確認信,昭和二年。 

信件內容: 

敬啟者:謹祝 貴府闔家安康、萬事順遂。此次承蒙您在眾多同業保險公司之中,特別選擇本公司並提出保險申請,謹致以誠摯感謝與深切敬意。您所申請之保險契約,目前已完成全部手續,並已整備保險證券,由本公司寄送至所轄分公司或代理店,預計近日內即可送達您手中。對於能為貴府提供服務,本公司深感欣慰與榮幸。 此外,關於您日前提出之保險申請書,其所填寫之內容,大致如附記所列。誠如您所知,申請書中所填各項內容,對於您與本公司之間所成立之保險契約,具有極為重要之法律與契約效力。因此,對於此等重要事項,一般皆會反覆確認,以求慎重無誤,此乃社會通行之慣例,亦屬妥當之作法。基於此,本人特此再次就相關重要事項向您進行確認。尚請體察本公司之用意,雖勞駕您撥冗,仍敬請詳閱下列事項;如有任何不符或錯誤之處,煩請加以更正並寄回本公司。若內容並無錯誤,則無須回覆寄回。 謹此致意。敬具。 

昭和二年(1927年)十一月十八日    東洋生命保險株式會社 取締役社長 

保險契約者 陳錦添 被保險者資料欄(暫略)

 

 2,東洋生命保險株式會社鹿港代理店停業通知信

 

       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圖3 東洋生命保險株式會社鹿港代理店停業通知信,昭和七年。 

          

 

信件內容: 

昭和七年(1932年)七月十四日 東洋生命保險株式會社 保全課 

鹿港代理店契約者各位:

 敬啟者,承蒙平日惠顧,謹祝 台端日益安康,順致敬意。 關於本公司之代理店契約及相關保險事務,今有若干事項謹此通知。過去由鹿港代理店店主蔡靜囂氏代為辦理各位之保險契約,惟該氏因個人因素,現已辭去代理店職務,因此該鹿港代理店已予以廢止。 因此自今以後,凡保險費之繳納及與契約相關之一切事項,將一律改由本公司直接辦理。上述變更,過去承蒙配合代理店辦理,或有不便之處,尚祈見諒。繳納期限日前十日至二十日之間,本公司將呈送專用繳款單據,敬請利用該單據辦理繳納。關於今後相關事項,請參照附紙內容並加以留意,於利用本公司服務時,仍請依規定辦理。特此懇請配合。 敬具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     

       昭和五年(1930)八月的《台灣日日新報》,連續兩天報導了東洋生命保險株式會社之勸誘員,在台中市明治町「詐保險金,消費於酒色」的新聞 (附圖)。這樁詐騙事件顯然影響了投保人的信賴感。同年,陳錦添、賴淑媛夫妻開始投保郵局簡易壽險。至1932年,陳錦添收到了東洋生命保險株式會社鹿港代理店的停業通知信。該株式會社可能因形象受損而影響營運,亦可能在總督府推廣郵局簡易壽險後,失去了廣大的消費者市場。  

       一九四二年,日本政府命令卅四家民營保險株式會社,合併為帝國、日本千代田、富國徴兵、住友、三井、第一、安田、野村、第一徵兵、大同、第百、明治、日產等十四家[11]。因此,東洋生命保險株式會社的資料,並未出現在1945年的「日治時期台灣所遺留之壽險契約」統計名單中。 民營保險公司在代理店停止營業後,相關業務如何進行權責轉移? 接受政府整併之後,原企業合約所規範之保險責任及被保人相關權益,是否受到監督與維護?東洋生命保險株式會社的投保者,後續是否仍享有原合約所敘明的保障?乃至於日本戰敗後,公營與民營保險的業務接收歷程,皆值得進一步發掘探討。 

 

三、簡易生命保險文件: 

       日本遞信省於1916年,開辦了隸屬郵政系統的國營小額月付保險,即「簡易生命保險」。設有「簡易壽險審查委員會」,由交通部次長兼任會長,委員包括司法部民事司長,工商部高等官及相關專家學者[12]。並強調對基層民眾的扶貧與社會安全作用。 1927年10月,台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亦開辦了郵局簡易壽險,採取「內台一體主義」,主管機關為日本內地的遞信省。總督府在交通局下設一特別帳戶,將郵局收取的保險費存入,於總督府特別會計科中提列。累積的資金則用於戰時社會公共事業的低利貸款[13]。 

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圖4:簡易生命保險證書 正面,昭和五年。

      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圖5:簡易生命保險證書 背面,昭和五年。 

 

  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圖6:簡易生命保險 - 保險料領收帳信封正面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圖7:簡易生命保險 - 保險料領收帳信封背面。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圖8:保險料領收帳正面。 

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圖9:保險料領收帳,昭和八至十一年。

 

       為便利台灣人投保,總督府在各地開設免費健康諮詢中心,同時積極提倡保護生命健康設施,包括廣發健康小冊、推廣國民健康操等,意圖擴大這項社會政策的涵蓋範圍[14]。 1930 年代,日本政府的貨幣政策造就了低利率的總體經濟環境,使大眾更願意購買固定利率的郵政簡易壽險。[15]在二次大戰前,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已視日本簡易壽險為成功典範,於1935年派員赴日考察並撰寫報告[16]。 1945年,根據《昭和生命保險史料》(東京,生命保險協會,1973) 統計,日治時期台灣遺留的民間壽險公司有效契約共50萬件,其中台灣人已佔七成,共35萬件[17]。學者普遍認為,壽險業在日治後期台灣的穩定成長,與戰爭時期國家的「儲蓄救國」意識形態動員有關。

  

 

註釋

註1: 𥴊 (上竹下敢) 郊為清代鹿港八郊之一,系以南北雜貨貿易為主的商業同業公會。

註2 : 慶豐陳家祖先為臺灣府北路理番鹿仔港海防同知幕賓,慶豐行創立於光緒年間,為南北雜貨商與米商。

註3 : 〈臺北商事會社〉,《臺灣日日新報》,日刊第3版,明治41年2月27日。  

註4 : 〈保險現況〉,《臺灣日日新報》,日刊第3版,明治42年8月27日。

註5 : 鈴木庄助,〈台灣人生命保險論〉,《台灣慣習記事》5卷1,4,5號,1905。

註6 : 曾耀鋒,〈日治時期台灣壽險史研究的回顧與展望〉,興大歷史學報23期,115-130頁,2011年6月。  

註7 : 生命保険協會,《昭和生命保険史料 第5巻》50-51頁,東京,1973。  

註8 : 台灣總督府殖産局商工課,〈台湾に於ける保険業〉,《台湾時報》,1925年3月號,頁77-87。  

註9 : 同註三。  

註10 : 《東洋生命保險第六十三號社報》,大正七年。   

註11 : 《新竹市志》,〈卷四經濟志下〉,785-786頁。新竹市政府,民86年。   

註12 :  張明昕,〈考察日本簡易壽險報告書〉,55頁,民24年6月。 

註13 : 曾耀鋒,〈日治時期台灣壽險史研究的回顧與展望〉,興大歷史學報23期,120頁,2011年6月。  

註14 :  同註12。  

註15 : 林宥銘,〈國家、社會與市場——日治臺灣郵政簡易壽險的商品 化歷程分析(1895-1937) 〉,2022。  

註16 : 張明昕,〈考察日本簡易壽險報告書〉,民24年6月。  

註17 : 曾耀鋒,〈日治時期台灣壽險史研究的回顧與展望〉,興大歷史學報23期,116頁,2011年6月。  

  

參考資料: 

《台灣日日新報》 

《台湾時報》,1925年3月號。 

張明昕,《考察日本簡易壽險報告書》,郵政儲金匯業總局,1935。 

施志汶,《新竹市志》第四卷經濟志,新竹市政府,1995。 

秦賢次、吳瑞松,《台灣保險史綱:1836-2007》 ,台北,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,2009。 

曾耀鋒,〈日治時期台灣壽險史研究的回顧與展望〉 興大歷史學報23期,115-130頁,2011。 

黃依婷,〈日治時期臺灣簡易生命保險研究(1927-1945) 〉,清華大學歷史所碩論,2012。

邱繼正,〈日治時期臺灣生命保險產業研究 (1896-1937)—兼論民營與官營之比較〉,中央大學歷史所碩論,2013。 

黃正宗,〈戰後臺灣保險市場的接收與重整(1945-1963)〉,中興大學歷史所碩論,2022。

林宥銘,〈國家、社會與市場——日治臺灣郵政簡易壽險的商品 化歷程分析(1895-1937) 〉,臺灣大學社會所碩論,2022。 

康昱涵,〈戰後台灣社會對壽險的負面印象成因探究__以制度對社會法意識的影響為中心〉。臺灣大學基礎法學中心,2024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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